摘要
职位数量: 若干
招聘人数: 15
学历要求: 未知
报名中
截止日期: 2025-08-07 18:00
工作地点: 楚雄
公告详情
为有效缓解医院医护人员的压力,更好地服务患者,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看病就医需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认真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青年就业见习人员15名。现将相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招聘岗位情况详见《楚雄州精神病医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青年就业见习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符合我省就业见习人员条件;
6.年龄认定:24周岁及以下指2001年7月28日(含7月28日)以后出生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人员;
3.不符合我省就业见习人员条件的;
4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关注公众号【楚雄金泰人力】→报名通道→考生注册→设置密码→登录系统→填报职位→报考信息→上传照片、相关资料→资格审查,审查情况登录考试平台查看。
2.报名时间:2025年 7月28日至2025年 8 月7日18:00止,逾期不再受理。
3.资格审查:2025年8月8日12:00前。
4.报名信息修改:2025年8月8日18:00前,在此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修改报名信息,逾期未修改者视为放弃应聘资格。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应当确保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清晰(图片材料)。如因提交虚假材料或填报信息错误、模糊导致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招聘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对资格审查有疑问的,请及时致电金泰公司反馈,逾期不再受理。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确定
本次招聘考试方式根据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确定。若合格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3:1,则首先进行笔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与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末位的考生一并进入面试)。若合格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3:1,则所有合格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若设有笔试,则笔试与面试于一天内举行。
(二)笔试/面试准考证打印
1.笔试/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及方式将于资格审查结束后择期在微信公众号【楚雄金泰人力】上公布,请应聘人员关注并留意公众号消息,未及时下载准考证导致错过考试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2.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在准考证书上载明。
(三)笔试
笔试内容以招聘专业对应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能力、专业实践技能和专业相关知识为主。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4小时内在医院楚雄州精神病医院网站、微信公众号【楚雄金泰人力】上公布。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五)综合成绩计算
仅面试:综合成绩即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于楚雄州精神病医院网站、微信公众号【楚雄金泰人力】上公布。
五、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员。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招聘公告中优先条件的顺序进行确定;若总成绩相同且具备同等优先录取条件,则以笔试成绩较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主要对候选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及工作实绩进行全面评估。若考察结果不合格,将不予聘用。
六、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由人事科统一组织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己承担。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及考察情况等因素,经医院党委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情况将在楚雄州精神病医院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楚雄金泰人力】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名单一经发布,将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人员聘用后,由医院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见习协议》,办理用工手续。
(一)工资待遇 2900 元/人/月(含就业见习补贴)。
(二)签订《见习协议》的人员,由医院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节假日休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监督
(一)楚雄州精神病医院纪检监察审计室负责对本次招录面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应聘人员违反考试纪律规定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处理。
(三)应聘人员未按公告或通知要求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应当对遵守职业操守、考官工作纪律和保密相关规定等做出承诺,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录公正的,应当回避。若有在面试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影响招录公平、公正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方式:
0878-3017883(金泰公司)
0878-6169670(楚雄州精神病医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
0878-6169680(楚雄州精神病医院纪检监察审计室)
附件:
1.《楚雄州精神病医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青年就业见习人员岗位表》.xlsx
楚雄州精神病医院
2025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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